美容院中藥泡浴等是否非法售藥,國家早有明確規定
- 2022-10-18 20:32
- 網絡
近幾日,一則月子中心雞湯里加黨參被罰3萬元的新聞,刷爆了短視頻平臺和朋友圈,同時也引發了網友更大的熱議。有的網友評論說,有點冤枉了,我在家里熬雞湯也會放點人參枸杞之類的,難道也犯法嗎?
這里邊,你要明確兩個問題。第一個,什么是藥材,什么是藥食同源。第二個,你放藥材的這個行為是自用還是經營活動。月子中心熬制雞湯加黨參被罰的這個事,人家說的很清楚,是涉嫌在生產經營中非法添加藥材。前提是,他的行為是一種生產經營行為,而他的經營主體——月子中心,是不具備藥材經營許可的,沒有藥材的經營資質,是絕對不允許在食品里添加藥材的,只能添加國家藥監局頒布的可用于藥食同源的食材,比如枸杞等。
國家對藥材有著嚴格的監管,不管是生產、銷售、使用,都必須要有專業醫療機構的專業醫生,根據不同顧客的身體需求,開具處方,患者才能使用。并且這個過程,必須在國家監管部門的監管之下,做到數據同步,有據可查,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。
其實不僅僅是月子中心,美容院、養生館一樣面臨同樣的問題。記者暗訪幾家美容院、養生館,各類中藥泡浴、中藥熏蒸、中藥泡腳項目,都或多或少存在中藥成分,卻無一家店內有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。
記者隨后撥打藥品監管部門電話,相關負責人表示,只要不是藥食同源的中藥材,無論任何機構,都必須取得《藥品經營許可證》方可經營。藥食同源類的產品,也必須取得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方可經營,否則將面臨行政罰款或關門整頓。美容院和養生館,在沒有取得雙證的前提下,經營含中藥成分的泡浴、熏蒸等項目,或銷售各類食品、保健品、藥食同源產品均數違規行為。
如果美容院或養生館從事中醫保健項目,必須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包括:中醫保健服務(非醫療),并承諾不以任何形式承諾或暗示醫療功效,所有妝字號產品不得宣傳、承諾或暗示醫療功效,否則同樣面臨巨額罰款或關門停業整頓。
近些年,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總局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相繼出臺文件,不斷加強化妝品行業。2020年6月16日,國務院總里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,發布執行實施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;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《化妝品功效宣稱批評規范》由國家藥監總局頒布;2022年1月1日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監又頒布實施了《化妝品生產經營管理條例》。
連續三年,一連三個文件出臺,都聚焦一個問題,那就是美容院、養生館產品項目的監管。其中的核心重點問題,就是“妝”字號產品,不允許宣傳醫療功效,不允許宣稱治病,即使暗示也不行。
國家對美容院養生館所謂的中醫理療、中醫養生、中醫調理、中藥泡浴、中藥熏蒸等項目的整頓即將迎來新高度。據可靠小消息透露,相關部門將成立專業的“美業監管中心”,對整個美業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、調查、整頓。內容包括:生活美容院非法從事醫療美容、美容院非法從事醫療活動,美容院非法銷售藥品、美容院非法銷售食品與保健品、美容院非法宣傳產品項目的醫療功效、美容院對產品項目夸大宣傳、美容院對項目噓假宣傳、美容院銷售無備案產品、美容院銷售無商標產品、美容院銷售不符合生產標準的產品等經營行為。
可見而知,這次國家對美容行業可謂是下了死手,力度之大,前所未有。根其原因,是因為在過往幾十年的時間里,美容院養生館的經營項目幾乎都在打擦邊球,打著各種治療、調理、康復的名義,各類養生項目是五花八門、花樣繁多。但真的深究起來,沒有哪家店鋪或廠家是獲得了正規醫療經營資質,甚至連最基礎的中醫保健資質都未獲得。一旦顧客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出現身體惡化或醫療糾紛,很難明確各方責任。
新成立的國家“美業監管中心”計劃于12月份正式掛牌,2023年1月1日起開始正式行使職能。中心將以各省為單位,以調研、暗訪等方式對全國美容院養身館進行一次大督查,督查結果將在“美業監管中心”官方網站予以曝光公布,嚴重違規違法的,將移交衛健委、藥監局、市場監管局的執法部門予以處理。
美業監管中心的成立,在最大程度上打擊非法經營,捍衛消費者合法權益,對于保護人民身體健康,維護合法合規的市場經營秩序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。
美容院養生館可以選擇和本地或國內的正規中醫院、互聯網醫院等合法醫療架構建立合作,讓顧客到本地中醫院或互聯網醫院在醫生指導下購買對應的中藥,再拿到美容院進行煎煮、泡浴、熏蒸等服務動作,美容院+中醫院的方式,也許是美容院未來中醫理療服務的一個全新出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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